99年11月、12月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
特 獎
35666063
12567075
45687440
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
頭 獎
68478 547
30460 619
53362 599
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
貳 獎 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
參 獎 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
肆 獎 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
伍 獎 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
陸 獎 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

增開
陸獎
334
836

兌獎
日期 2010/2/6 ~ 2008/5/5

1、領獎期間自 100 年 2 月 6 日起至 100 年 5 月 5 日止,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,
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 0.4% 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
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
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 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。
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。

2、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
3、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
4、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 20 ﹪所得稅款。

5、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 1 個獎金。

6、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「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」 規定辦理。

7、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 (02)2396-16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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