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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住宅火災發生率不高,但是一旦發生將造成嚴重的傷害,除了自己的房子受損,
如果連帶波及鄰居,尤其是上下樓層,甚至造成第三人受傷身故時,所牽涉的理賠問題將更嚴重,
現在帶您認識住宅火災保險及其附加險種:

ㄧ.住宅火災保險

(ㄧ).保險範圍:建築物及鍵築物內之動產
(二).承保之危險事故:火災、爆炸、閃電雷擊、航空器墬落、機動車碰撞、意
外事故造成的煙薰
(三).額外費用補償:清除費用(需受不足額限制)
(四).臨時住宿費:每日最高3000元,最常60天(不受不足額限制)
(五).保險金額限制:建築物以重置成本,以產險公會之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
參考表計算*坪數*(1-折舊率)
(六).動產以實際價值計算,但最高為建築物保險金額的30%,且最高50萬為限
(七).理賠限制:如果投保金額未達重置成本的六成時,理賠金會以重置成本的六
成按比例計算.

二.買火險一定要買地震險:地震險為強制附加險,不能不買


(ㄧ).保險範圍:地震引起的災害損失
(二).保險金額:120萬
(三).保費計算:1459元,保額未達120萬時按比例計算
(四).臨時住宿費 18萬
(五).理賠條件 必須重建或整修費用達重建費用的五成以上
(六).建築物有設定抵押時 銀行只能獲得60%的賠償
房屋所有人可以獲得40%的賠償+臨時住宿費18萬

(七).購買住宅火災保險的注意事項:
1.火災保險的被保險人為房屋所有權人為火災保險的被保險人及受益
人,所以對租屋居住著,爲避免因房子意外火災發生須賠償屋主損失
的問題,在訂定租屋契約時,附加投保火災保嫌賠償同意書,申明因使
用不慎發生火災之損害賠償,以火災保險理賠充抵的附加條款以保障
權益,因為火災保險加地震險保費一年只要幾千元,總比一旦發生的
高額理賠便宜.
2.保險標的建築物所有權移轉時,若保險期間超過90天時,除當事人有
另外約定轉移外,到達90日時,本保險契約自動終止.
3.房屋所有人死亡,契約仍為繼承人存在,但必須通知保險公司,變更被
保險人
4.租屋者的動產是不承保的,別想保險公司會陪你,所以家具最好用房
東的.
5.若住宅之全部或一部分供辦公、加工、營業,萬一發生火災,保險公
司是不賠的,不管你發生火災的原因為何.
6.建議房屋所有人在投保火險時附加購買責任險,保費不貴,因為發生
火災時一定會影響樓上及樓下的住戶,樓上會受到煙薰, 樓下會被消
防隊滅火時造成淹水,如果有附加責任險和財損險,保險公司會賠給
其他受損的住戶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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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ddyliu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