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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北市3-6歲幼兒教育補金自99年3月31日起開始發放,為免擁擠,
請市民依通知日期前往領取,如該日不克前來領取,可於期限前擇日前往領取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
領取幼兒年次:92、93、94、95年生之幼兒。

領取資格:幼兒及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,於 98年8月5日以前設籍本市且繼續居住本市者。

領取時間: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(中午不休息)。

領取地點:竹北市農會竹北總會一樓(竹北市中正東路487號)。

攜帶証件:戶口名簿、領取人之身份證、印章、通知單(需回收核對務請攜帶);
委託書(父母不克前來才需填寫,需檢附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份證供查驗)。

備註:
一、幼兒教育補助金係補助3-6歲幼兒父或母之任一人(父母離異或歿為監護人),如有爭議由具領人自行負責處理。
二、本補助如遲至5月10日仍未領取,則視為放棄,繳回市庫。
三、洽詢電話:市公所-5515919分機130;農會:5513127



http://www.chupei.gov.tw/news/news/upt.asp?p0=30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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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ddyliu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