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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動期間: 98年1月18日08時整至3月1日23時59分止
二、活動規則說明:
1. 在活動期間 (1/18~3/1) 到本市任一店家,單筆消費滿300元以上,

取得發票、收據或自治會(攤商)購買證明者 即可上網登錄參加抽獎。
2. 憑發票、收據或自治會(攤販)開立之購買證明 上網登錄消費資料,

填寫欄位包括發票流水號 ( 限持發票者填寫 ) 、店家統一編號(限持收據者填寫)、

 購買證明流水號 ( 限持購買證明者填寫 ) 、 金額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 Email 等。
3. 無法上網登錄者,可洽本市所設置之服務據點協助登載。 ( 可撥打 1999 轉 6485 或 6491 詢問詳細據點 )
4. 主辦單位隨時有修改與終止活動之權力。

三、抽獎方式:
快手獎
獎品:臺北燈節小提燈、免費停車券、自來水博物館門票等
領獎資格:在活動期間(1/18~3/1)到本市任一店家,單筆消費滿300元以上,

取得發票、收據或自治會(攤商)購買證明者,前5000筆完成上網登錄之民眾,

即可獲得快手獎。得獎者於5000筆額滿後抽出,並公告在網站上


第一階段抽獎
獎品:抽出 500 名,包括200名萬元禮券及300 名貓熊免排隊VIP卡
1. 登錄時間:98年1月18日08時整至1月22日23時59分
2. 抽獎日期:
1月23日上午10時整,於市政府大樓公開以電腦亂數選出的500個抽獎號


第二階段抽獎
獎品:汽車一輛、800名以上萬元禮券、700 名貓熊免排隊VIP卡及價值5000元以上台北特色獎品等
1. 登錄時間:98年1月18日08時整至3月1日23時59分內進行登錄
2. 抽獎日期:
3月2日上午10時整,於市政府大樓公開以電腦亂數選出的剩餘獎項之抽獎號數量,及3倍的備取名單

四、中獎通知 & 領獎辦法:
1. 抽獎後於官方網站公告並發Email 通知,若無Email者,則以服務窗口以手機簡訊通知
2. 請中獎者於公布之指定期限內,至市府商業處秘書室單一窗口領獎

五、單據檢核注意事項:
1. 身份證明文件
2. 收據或發票要有店家發票章 ( 電子發票須有完整店家統編地址 )
3. 單據金額與日期需正確且可以辨識
4. 店家地址必須為臺北市
5. 一次檢核不過,該中獎資格立即失效
6. 到期未領取獎品者或檢核不過喪失資格者,通知備取者至領完為止
7. 第一階段到期未領取或檢核不過者,獎品將併入至第二階段重新抽出。 第一階段已得獎之抽獎號碼,第二階段即不可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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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taipei3600.com.tw/login.do?action=for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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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ddyliu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