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券來囉!!各位有人有份,大肚子雙份阿~
阿!沒有啦,要有是中華民國國民身份都有,不論男女老幼囉。

"消費卷"最新公佈:新生兒計算日(初步敲定截至十一月卅日深夜十二點止)

關於可領取消費券的新生兒計算日
*初步敲定截至十一月卅日深夜十二點止
此後出生人口不列入發放對象。
(
所以在今年的12月出生的新生兒是領不到消費卷)
<500
6 2003 消費券 月底前出生就有份!!>


消費券部分,使用期限縮短至明年九月卅日!!
可使用範圍擴大到任何店家都可使用(有開發票的都可以囉)
不限營利事業登記,像民間停車場、電話費等都可以
至於沒有開立發票的店家
雖然可收,但必須「再使用」,不能再換現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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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矚目的發放消費券方案敲定,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表示,發放消費券不排富,
以國民個人為發放對象,每人發放新台幣3600元,總預算約須829億元,盼農曆春節前推出。

劉兆玄上午11時邀集經建會等財經部會討論發放消費券方案,包括是否設排富條款、發放形式、籌措財源等政策實施方向,
下午1時10分劉兆玄召開記者會,說明會議結論。

他說,消費券發放以個人為對象,不分年齡,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,都是消費券的發放對象;
每個人額度是3600元,若以每戶平均3.01人計算,每戶可領1萬餘元。

劉兆玄表示,發放消費券不排富;經濟狀況好的人士若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,可用來抵稅。

他指出,發放消費券總預算約須829億元,財源籌措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,希望盡早發放,
「如果能在農曆春節前實施更好」,預計可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0.64%。

劉兆玄說,消費券設計採券不採卡,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

中央社記者李佳霏、何宏儒台北971118電


劉揆表示,消費券方案得到各方注意和關切,構想已經向馬英九總統和蕭萬長副總統報告過,也獲得他們的支持,至於國民黨團方面也給予很多指教。
劉揆說,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昨晚和黨團進行深入意見交換討論,而經建會已經完成規劃,並於今天上午向進行簡報。


有關消費券的推動方向,行政院今天下午宣布相關事項如下:


第一,消費券的計劃,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,不以戶為對象。
第二,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,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.01人來計算,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。
第三,不排富,家中經濟情況許可,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,將可以抵稅(列舉扣除)。
第四,整體預算需829億元,全部執行完畢和發揮的效應,預估可增加98年GDP約0.64個百分點。
第五,相關預算以特別預算推動,將提特別法來排除限制。
第六,執行時間表希望盡快,也已經和立法院長王院長進行討論
第七,消費券使用期限,到明年底為止。

 

消費券也確定採用紙券的方式,而不是「儲值卡」的方式,為鼓勵民眾多消費,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,可消費的場所,限於零售店、量販店或餐飲店等商店

該商店無論有沒有發票,只要有營業登記就可以收受消費券,不論是名牌奢侈品或民生用品,都可以用消費券購買,

但不能用於繳稅、繳學費、停車費等「非零售商品」的用途。而商店在收到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,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換取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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